《商标法》对 集体商标 的定义:"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 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1. 集体商标的注册有利于创造该集体的信誉、扩大影响,集体商标的使用本身具有广告效益, 有利于取得规模经济效益,扩大品牌的国内及国际市场的影响力。
2. 集体商标的注册能够在不改变单个成员身份的条件下,通过共同使用统一的商标把所有单个 成员的生产经营能力有效组合起来,形成数量优势,节约成本,取得规模效应并保护产业。
集体商标注册申请人,应为某一组织,可以是工业的或商业的团体,也可以是协会、行业或其他集体组织, 而不是某个单-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其组织形式一般为"俱乐部型"。
根据《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集体商标注册时应附送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即申请人依法登记并具有法人资格的法律文书,可以是企业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群 众团体的经依法登记注册的批准文件。
同时,申请人还应提交详细说明该集体组织成员的名称和地址的材料、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等。
申请注册集体商标的流程与普通商标注册时的流程一致,申请注册集体商标一般需要 1年半左 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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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局官费: |
3000元/件 |
德硕律师代理费: |
10000元/件起(视难易程度及工作需求定价) |
包括德硕律师协助客户收集证据材料、整理证据材料,提交申请、跟进后期补充程序、后续服务、起草商标使用和管理规则等服务的全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