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名称、地址发生变化,或者发明人发生变化时,或者专利代理机构、联系人等发生变化时,依据《专利法》的规定,需要向国家专利局等相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相应的手续。
专利转让费用主要包括两个部分,即代理费和官费,详细列表如下:
注:
(1)除代理费交给我司外,其余官费都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取。
(2)如需变更代理机构,还需缴纳专利机构变更费50元。
《专利法》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转让,是指权利所有人将自己的整个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全部转让给受让方。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
具体操作流程:
(1)与我方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及授权委托书,并向我方支付代理费
(2)向我方移交转让合同原件等文件材料,并将官方费用汇入我方账户。
(3)我方填写相关的著录项目变更文件,并将相关材料递交至专利局。
(4)必要时,进行补正。专利局审查合格后,予以登记并公告。
(5)登记公报后,我方将相关信息告知客户。
约1个月左右可以办理完成,届时专利局将会下发一份著录项目变更合格通知书。
(1)单位:元;
(2)除代理费交给我方外,其余官费都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取
包括合同名称、发明创造名称、发明创造种类、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技术情报和资料清单、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责任、价款及其支付方式、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争议的解决办法等。